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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杰辉的办事效率很高,只过了三天就打来电话,风华唱片已经是他的了,只需要再过去签个字。
于是李旭跟她约好时间后,先在尖沙咀朋友,再一起去广东道的一栋办公楼,跟唱片公司的老板见面。
“张先生真是年轻有为啊。”在会议室里签字的时候,老板或者说前老板卫干在打量了李旭一番后,忍不住这么说道。
他显然以为买下公司的,怎么也都应该是个三十来岁的成功人士,谁知居然是个20左右的毛头小子,而且还是个混血儿。
很多香港人骨子里都看不起混血儿,这很正常,的确有很多混血儿,是洋鬼子跟倒贴上来的香港女人几度春风后,又不负责任一走了之弄出来的。
但是,正如你要反右我就扩大化,他们不仅歧视非婚生子,连正常结婚后,东西结合生下的孩子都要在背后指指点点,只能说果然是岛民思想。
“不敢当。”李旭微微一笑,也不跟他多话,签字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,整间公司就是他了的,还有必要跟这家伙啰嗦?
卫干也意识到了这点,干笑了两声,等双方律师检视过合约后就走人了,而李旭则让人将各部门的主管都叫到了会议室里面来。
“各位,自我介绍一下,在下姓张,双名皓轩,现在是风华唱片的老板了。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,我不会对公司进行任何改动,但我需要各部门的主管,将你们对过去的总结,以及对将来的展望,写成文字东西交到我这里来。我将以此对各位以及各部门进行评估,再决定进行怎样的调整。”李旭直截了当的这么说道。
“如果写不出来,会怎么样。”有个家伙靠在椅背上懒洋洋的问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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