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谦见状,连忙推诿:“按照合同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按照一般的艺人合同规定,每次演出得到的劳务费,经纪人和公司都要cH0U成,公司占大头,拿50%或60%,剩下的由艺人和经纪人对半分,或者另行商榷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所有的业务几乎都是由经纪公司进行,b如推广、宣传、包装等杂七杂八的费用,一般也都是由公司支付,成本较高,所以拿大头b较好理解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经纪人的存在则主要联系业务,因此对个人能力、人脉要求较高,所以也会拿到一定b例的分成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郑谦所签的悦享娱乐的合约却不同,郑谦独拿50%,剩下的则是公司30%和经纪人的20%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签小公司的好处,能够掌握议价权,但牺牲的却是大公司的资源和神级经纪人的人脉,b如悦享娱乐公司,除了拿钱砸,买一些媒T的宣传外,几乎没有外宣,而经纪人任馨就更不用说了,她和郑谦一起回国,在国内几乎都是零起步,没有丝毫人脉,不过,这一年来,日积月累之下,任馨还是能够靠自己的能力去洽谈一些商演业务的,但像是蓝客之家这种大业务,除非对方主动上门,不然以任馨现在的人脉,着实拿不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方面,就完全靠郑谦的个人能力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显然,蓝客服饰能够找郑谦来代言他们接下来两个季度的品牌,也完全是看中了郑谦这个人,悦享娱乐这种小公司,显然不够入甲方的眼界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见郑谦执意要按合同来,林茜茜叹息说:“郑谦,我觉得……我们是时候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郑谦有些讶异,“谈什麽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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