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捡爱死了这个敢说实话的船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从京城到长安这一路,大老爷赶路的速度那真是快马加鞭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己在京城是一个胖子,现在肚子都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己先前没饭吃的时候最羡慕那些挺着肚子的员外。

        等成了书铺子掌柜,手里有钱了,他就开始猛吃,先前没钱买的,没吃过的,他都要吃到腻。

        别人有钱了买大宅子,买奴仆,恨不得床都是金子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小捡没这个爱好,他家里全是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京城里就差宫里的美食没尝试过,市面上有的,他都吃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会吃的人都会做,三味书铺生意好有他的一半功劳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穷书生,还是身着锦衣的士子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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