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年出国是别无选择,因为在一次跟高中同学争夺操场踢足球的打架斗殴过程中,把同学的膝盖用铁锤砸了一个粉碎。
等我将同学的双膝全部砸碎后才知道,被我废掉的同学家长居然是体制内高干,而且还是管工业的一把手,在我父母多次交涉未果,并且还在生意上被他百般刁难。
在忍无可忍之下,我抓到他和情妇厮混的时间,偷爬进他的金屋,用煤气让他死在了情妇的小肚子上。
因为事情做的不利索,被人抓到把柄,所以我只好出国躲一躲。
可到了美国的时候,才发现,这里完全不像电视里说的那样,是一个充满现代化的国家。
繁荣,繁华,灯红酒绿,香车美人,夜如白昼,人流不息的情况,只有在那两个国际大都市才有,别的地方,别的城市,跟飞速发展建设的古国没得比。
尤其是我老妈还给我挑了一个花费少,物价低,尤其是够偏僻。
在这么个一到晚上街上就看不见人的鬼地方,在这么个远离了喧嚣繁华的小城镇,令我这个来自发达地区的快节奏生活人士完全无法适应。
所以到了这里的第三天,我就跟同来的朋友们叫唤着要回国。
好不容易熬到第五天开学,本打算直接告诉学校我要退学的时候,我看到了劳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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