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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我的名字是这样写的。”约书亚抓起喀秋莎的一只手,用细小的食指在她的掌心上写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原来你会写字的。”喀秋莎有点吃惊,毕竟在边境国,一般来说只有住在大城市里的人才识字。

        约书亚很自豪地说:“是啊,父亲一直都有教我写字。我家里还有很多书呢,我最喜欢的一本是《杰?昂塞克伯游记》,我从刚开始识字的时候就在读,到现在已经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呢!喀秋莎,你平时都爱读什么书啊?”不过他很快就看出了喀秋莎脸上的窘迫,于是问道:“咦,你怎么了,难道你不识字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喀秋莎惭愧地低下头,弱弱地“嗯”了一声,声音比蚊呐强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    约书亚笑道:“没关系,不要紧的,从今以后就由我来教你认字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…我很笨拙的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才不笨呢!喀秋莎一看就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,你一定学的很快,相信我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谢谢你,约书亚,我一定很认真的学!”喀秋莎红着脸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!喀秋莎,那只喝醉的翼手龙是你的宠物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说哥顿吗?他不是我的宠物啊,他是我的朋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喀秋莎不禁回想起她去找“掠夺者”复仇时与哥顿一同经历的旅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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